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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7章 过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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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一时间,所有的视线都落在了庄明宪身上。

    众人的反应庄明宪早就料到了,她并不紧张局促,反而不急不躁:“世间花叶不相伦,花入金盆叶作尘。惟有绿荷红菡萏,卷舒开合任天真。此花此叶长相映,翠减红衰愁杀人。”(注释一)

    室内一片沉静,落针可闻。

    过了好一会,屏风那边才传来赞不绝口的叫好声:“好诗,宪妹妹这首诗立意新颖,不落俗套,”

    “我还以为女孩子做不出好诗,不想宪妹妹竟别具匠心,把我们男儿都比下去了。”

    “是啊!与之前的荷花诗都不一样,诗中表达的情感耐人寻味,让人回味悠长。”

    这个声音温润又带着几分欢喜,庄明宪认得,这是叶茂的声音。

    他道:“我觉得这首诗是第一,你们觉得呢?”

    庄杰不服气道:“这还没做完呢,你怎么就知道这是第一了?别的妹妹还没有作诗呢?”

    有人立马反驳:“这还比什么呀,根本就没有悬念了,宪妹妹这诗乃今天当之无愧的诗魁了。”

    溢美之词不要钱似的朝外蹦,实在是因为庄明宪这首诗太惊艳了,让他们太震撼了。而作出这首好诗的人不是别人,不是之前一直比他们厉害的傅文,是庄家人,是他们的妹妹,多有面子啊。

    庄明宪淡定地坐回原位,叶茜眼里能喷出火来。

    今天本该她大出风头的,她的诗早就准备好了,特意请人润色过,非常好。

    可没想到庄明宪做出来的这首诗比她准备的那首还要好。

    庄明宪应该是出丑被嘲讽的那一个,可她却抢了她的机会,出尽了风头,让她连表现的机会都没有!

    有庄明宪那首诗在前,她就是再做诗,也不过是落入俗套罢了。

    这个贱婢!该死!

    她死死掐着自己的手心,强迫自己忍着,一定不能在众人面前失态。

    庄明宪看着叶茜,嘴角一挑,露出一个可怜手下败将的笑容。

    叶茜脸色更难看了,甚至微微有些发抖。

    庄明宪只觉通身上下都格外舒爽。

    若是长房准备的是其他的花,她今天就是不出丑,也仅仅能表现一般。

    可偏偏竟然是荷花。

    傅文最喜欢荷花,他做了不少荷花诗。

    这一首就是傅文二十岁那年高中探花之后所做,皇帝大加赞赏,在京中流传度很广。

    可以说,这是傅文做的荷花诗中最好的一首。

    除非叶茜能搬出状元郎来,否则,她今天必败无疑。

    叶茜真是太不走运了!

    庄明宪暗笑道,这大抵就是重生的好处之一吧。

    “明宪作了这么好的诗,我是不敢献丑了。”庄明姿站起来,柔柔一笑:“茜姐儿还要作吗?”

    叶茜心头一惊。

    她的才华已经不如庄明宪了,难道在接人待物方面还要被庄明姿比下去吗?

    不,绝不行!

    她挤出一个笑容,洒脱道:“不作了,不作了,本来作诗就不是我的强项。”

    她们不作了,四房六房的那两个女孩子,就更不会作了。

    “既然如此,那咱们就把宪表妹的诗滕一遍吧。”叶茂朗声说道:“看看剩下的那一盆荷花,花落谁家。”

    别人想不想要他不知道,至少他是很想要的。

    两盆荷花,他跟宪表妹一人一盆,说出去也是一段佳话啊。

    叶茂心头热热的。

    几人就都低下头写起字来。

    有人故意问傅文:“时文,你怎么一直不说话?咱们这里头,就数你文采最好,吟诗作赋不再话下,你也最喜荷花,不知这首诗比你的水平如何?”

    傅文非常震惊。

    他没有想到庄明宪竟然能做出这样出类拔萃,文采斐然的荷花诗。

    他最爱荷花遗世独立的姿态,为此做了不少诗,从没有哪一首能跟庄明宪这一首匹敌。

    最奇怪的是,当庄明宪吟咏出这首诗之后,他突然有一种似曾相识、豁然开朗的感觉,好像这首诗是他作的一样,好像这首诗抒发了他心中所想一样。

    除了诗震惊他,庄明宪的声音也令他诧异。

    她念诗的声音,跟那个为他捂伤口、喊小厮、不停安慰他的声音几乎一样。

    那一瞬间,他以为时间倒转,他又回到了受伤那天。

    他痛苦害怕地蜷缩在地上,她一声一声地安慰他。

    娇软清糯的声音,带着丝丝的甜,就像他吃过的槐花蜜糖,带着春天的清新。

    怪不得他之前一直觉得庄明宪的声音很熟悉,原因竟然在这儿。

    她的声音竟然跟庄明姿小时候的声音一模一样。

    他嘴角抿了抿,清冷道:“很好,比我好很多。”

    “哈!”那人就大声道:“宪妹妹,你听到了吗?我们傅案首对你甘拜下风,说你的诗做的好,比他的好。”

    “唰!”

    他说话的时候,长房老太太正好命婆子把屏风撤去,这话音一落,屏风刚好被搬走。

    两边的人都毫无阻拦地暴露了,傅文显然没有料到,一抬头,视线就跟庄明宪对上了。

    庄明宪若无其事地把头转开,跟旁边的庄明姿说话。

    好像刚才那一个插曲不存在似的。

    傅文沉默低头,继续写诗,淡定自若一如平常。

    誊抄完后,丫鬟把各人所写都平铺在大案上,让小姐们评出写的最好的那一个。

    庄明宪一眼就认出了傅文的字。

    冷劲特立,一如其人。

    不过他今天的字多骨而少肉,显然是下笔的时候心中不悦。

    必定是自己做出这首诗他不高兴了。

    他越是不高兴,她越是高兴。

    或许她以后可以多做几次这样的事情,提前把傅文之前做的事截胡,给他添堵。

    嗯,这真是个不错的主意。

    庄明宪想也没想,越过傅文,把票投给了叶茂。

    最后大家统计,还是傅文赢票数最多,赢得那盆荷花。

    庄明宪冷哼了一声,撇了撇嘴,那么好的荷花,给那样的人渣,太可惜了。

    这出戏唱完了,她可以走了吧。

    赢了一盆荷花,给长房老太太、叶茜气了一场,这一趟没白来。

    庄明宪本以为要散场了,不料马嬷嬷笑着来禀报:“老太太,傅老夫人,四房维三太太来了。”

    四房三老爷庄书维的发妻姓朱,人称小朱氏,她是长房老太太娘家侄女,平时跟长房走的很近。

    小朱氏生的珠圆玉润,皮肤白皙,她穿着雪青色翠蓝色素面杭绸褙子,步履轻快,满面笑容:“大伯母,听说您让她们作荷花诗,结果如何了?让我来猜猜,是哪一个得了第一名?”

    长房老太太眼中闪过一抹阴冷,又很快散去:“不用猜了,明宪做的荷花诗第一,傅文写的字第一,分别得了这两盆荷花。”

    小朱氏一噎,原本准备好的夸赞之词到了嘴边又硬生生咽了下去。

    怎么跟之前说得不太一样?不是说好叶茜会得第一的吗?怎么突然变成了庄明宪?

    那接下来还要继续吗?

    就在小朱氏犹豫不决的时候,长房老太太说话了:“你不在戏楼那边听戏,跑到这里来做什么?”

    小朱氏明白这是继续的意思了。

    “刚才寿礼摆在大厅的时候,我看到有一个紫檀木的小桌屏,不仅配色鲜艳,花式新颖,最难得的是绣活栩栩如生,那屏风上的仙鹤跟活的一样,好像马上就要从屏风里飞出来了。我心里爱得不得了,一直惦记着。”

    “下个月我干娘过小寿,我也想绣个屏风给我干娘,正愁没有好看的花样子呢。”小朱氏笑着道:“大伯母,你知道那是谁家送的吗?”

    “送进来的寿礼太多了,你不说,我自己都不知道有这样一面小桌屏。”长房老太太呵呵笑:“一定是你在夸大其词了,哪里有那么巧的手,能绣出会飞的仙鹤?您要不要也看看?”最后一句话,却是对傅老夫人说的。

    傅老夫人点头道:“自然是要看看的。”

    长房老太太就叫马嬷嬷去取屏风来,小朱氏却拦住道:“马嬷嬷跟在您身边,见过好的刺绣千千万,她若是去了,必定一眼就认出哪个是我说的那个了。”

    “不如,咱们找一个对刺绣一窍不通的人去,他若是能拿到我说的那个刺绣,就说明我没有夸大其词。”

    “你呀!”长房老太太无奈地笑:“膝下的女儿都这么大了,自己还像个小孩子似的。那你说,叫哪一个去呢?”

    小朱氏目光在众人身上转了一圈,一眼就认出了五官俊雅,冷峻峭拔的傅文。

    她指着傅文道:“就让这位公子去吧。他文质彬彬的,一看就知道平时跟圣贤书作伴,对绣活不大懂的。”

    长房老太太又笑:“好个火眼金睛,这可是今科北直隶的案首,可不正是日日跟圣贤书作伴吗?可见腹有诗书气自华这句话不假的。”

    “哎呀,哎呀,竟然这么巧。”小朱氏道:“那就拜托傅表少爷走一趟了。”

    长房老太太的喜悦,小朱氏的装模作样是那么的明显,庄明宪真的很想冲她们翻个白眼。

    不用说了,让小朱氏赞不绝口的那个屏风确定一定以及肯定是叶茜绣的了,还特意让傅文去拿。

    这一唱一和双簧般地演戏,真当别人是傻子看不出来吗?

    若换成其他人,说不定真的能成就一段“佳话”呢,只可惜这个人是傅文。

    他眼里心里只有大姐,前世她花了十年的时间都能没能焐热他冰冷的心,叶茜竟然妄想用这些上不得台面的手段打动他的心,简直是白日做梦。

    傅文这个人,何止是心肠冷硬呢,他的翻脸无情,心思深沉才是最可怕的。

    他是五皇子的伴读,与五皇子感情深厚,而五皇子支持的是他一母同胞的亲哥哥二皇子。

    傅文表面上也是二皇子的党羽,可他却暗中投靠了四皇子。与卫国公世子、锦衣卫指挥使陆铮一明一暗辅助四皇子夺位。

    等到四皇子登基,陆铮被封为大齐朝第一个异姓王睿王,傅文也从小小的从五品翰林院侍读学士,一跃成为正三品的礼部右侍郎。

    很多人要花十年二十年的时间都不一定能达到的成就,傅文短短三年就做到了。

    这还不算!

    想那陆铮乃陆贵妃娘家侄儿,从小养在宫中,深得正兴帝与陆贵妃喜爱,与四皇子从小一起长大,虽然是表兄弟,感情却比亲生的兄弟还要好。

    正兴十年,陆铮扳倒二皇子爪牙原锦衣卫指挥使厉春,成为新任锦衣卫指挥使。

    正兴十一年,陆铮扳倒二皇子,兼任五军都督府左都督,太子太保,太子少保、兼太子太傅,成为大齐史上唯一一个三公兼任三孤的官员。

    是何等的手握重权,何等的权倾天下。

    而正兴十一年,傅文才刚刚春闱结束,成为那一年的探花郎。

    谁又能想到四年之后,陆铮会死在傅文手里呢。

    当时陆铮已经被封为睿王了,那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地位,却在进宫的路上被废太子余虐伏击,身中数箭而死。

    已经登基为永庆帝的四皇子得知消息当场晕厥,醒来后更是悲痛欲绝,哀哀痛哭,一连好几天都不能上朝。

    要不是庄明宪无意中听说了那些话,她怎么也想不到杀死陆铮的幕后指使竟然是永庆帝。

    她记得非常清楚。

    那是陆铮被害死的第三年,她治好了傅文的头疾,而傅文刚刚进了内阁,二十八岁的阁老,前所未有,可以说是双喜临门。

    因傅文公务繁忙时常熬夜,她炖了乌鸡参汤给傅文送去,走到书房门口正打算推门进去,突然听到里面有陌生男子说话的声音。

    她知道傅文在忙,转身就走,不想却听到了骇人听闻的话语。

    “……大人今天在朝堂跟首辅说话太过凌厉,皇上毕竟戒心很重,万一引起皇上猜疑就不好了,当初的陆铮不就是前车之鉴吗?而且陆铮之死乃大人一手策划,皇上有这样一个把柄在您手里,恐怕是祸不是福。”

    当时庄明宪脚步就定住了。

    她知道自己听到了不该听的话。

    她本能地想跑,却不敢置信,想听听傅文是怎么说的,她不信傅文能手眼通天,心机深沉到连陆铮都能杀死的地步了。

    不同于她的惊恐,那人的紧张,傅文毫不在意,清冷的声音里多了几分傲然:“我有这样一个把柄在皇上手里,皇上反而对我放心。陆铮与我不同,他有必死的理由……”

    是永庆帝杀死了陆铮,而充当刽子手的不是别人,正是她的丈夫傅文。

    庄明宪万万没想到自己竟然会听到这样一个辛秘,她虽然是内宅妇人,却也知道这件事情.事关重大,皇帝必然是不希望有人知道的。

    回过神来,她心中只有一个想法,那就是赶紧离开,越快越好。

    却不料她太过紧张,手中的汤罐突然从指缝滑落,掉在地上摔成碎片,汤水溅的到处都是。

    与此同时,书房内里面传来警惕的质问声:“谁?”

    庄明宪全身的血液都凝固住了,立马站住不动。

    不料却听到傅文低柔又带了轻快的声音:“无妨,她不会说出去的。”

    她如蒙大赦,不顾地上的汤水,提着裙子就跑。

    没有狼狈,只有欢愉。

    既然傅文这么信任她,必定是将她视为结发妻子了。她面红耳赤,却心跳如雷,那是幸福与喜悦的跳动。

    几天之后,傅文要陪皇帝狩猎,她送他到垂花门,他看她的眼神是那么的深邃,她以为自己真的焐热了这块寒冰石了,等他回来,他们就能不计前嫌放下一切重新开始了。

    没想到,她等来的是陷害与污蔑,她什么都没有说,所谓的奸.夫就一口咬定与她早就私.通了。

    她那个时候才明白,傅文那句话是什么意思。

    她不会说出去的,因为死人是没有机会开口说话的。

    他之所以轻快,是因为他终于要摆脱她了。

    陆铮武艺高强,手段厉害,智慧心机无人能敌,还不是死在他的手里。

    弄死一个她,又算得了什么呢?

    若不是她对他有用,若不是他一直指望她给他治病,他早就杀了她了,又岂会等那么久?

    这样的一个人,又岂会被叶茜的这些小伎俩所蒙蔽?

    叶茜想制造一段佳话,且看着吧,傅文绝不会让她如意的。

    一边是叶茜,一边是傅文,都是她讨厌的人,不知他们会怎样狗咬狗呢?

    她眼波流转,都是看好戏的神态。

    傅文看了过来,庄明宪来不及把神色收回,索性面不改色,眼中的嘲讽却越来越浓。

    傅文将她的表情看得一清二楚,他眉头一挑,背在身后的手紧紧攥了起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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