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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95章 言驰的内心独白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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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; 言彦华老了,需要接班人了,开始有意无意的去在乎他,去亲近他,终于开始在意起他还有这么一个儿子。

    到他习惯了外面漂泊的生活,言家……就当成是一个豪华的客栈吧,偶尔回去住一住,偶尔会去看一看明嫣有没有被欺负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他喜欢机车的风驰电掣,喜欢骑着它风从耳侧两旁刮过去的锋利感。

    直到同一时间,在很多个夜晚看到了一个长发飘飘的女人。

    恬淡的笑容,由里到外发出一种淡雅来……不知道有没有人死后会转世,如果他的母亲投胎,大概就是那个样子。

    他让几个兄弟去吓那个女孩儿,他借机去认识,她说,她叫莫云。

    这个名字挺好听,明舒,莫云,连名字都那么相同。

    第一次贴近她,闻到了来自和母亲身上一样的香气,他思念已久。

    只可惜,她有男朋友了,为此他失落了好久。

    在看到她和她男朋友拥抱的那天晚上,他一个人闷闷的走到了明嫣的高中外面,闲着无事,接她放学,找点事儿做。

    倒是意外救了一个女孩儿,她跟没见过世面一样,缩在那里,怕的要死。

    倒是有一点,她没有像个疯子一样的呜呜乱叫,只是双手抱胸,靠在墙壁上,那双明亮的眼睛还有泪水在打转,还知道咬着唇不哭。

    “我叫言驰,别怕,跟着我,没人敢欺负你。”

    他骑着车带她出了那个胡同。

    她是大一的新生,来这儿做家教。言驰看了看她的穿着,短裙陪短袖,倒是挺清纯。

    这年头的垃圾,真的,特别喜欢这类的女孩儿,看起来不谙世事。

    “我叫郁清秋,谢谢你救了我,我在传媒学院上学。”她说,声音脆生生的,悦耳动听。

    莫云的声音带着成熟,带着记忆里妈妈的味道,比起来……他还是喜欢后者。

    小年轻蛋子女孩儿,谁喜欢,干巴巴的,没有味道。

    他没理她,走的头也不回。

    ………

    他总感觉,这屁女生蛋子在他的身上安了监控,他走哪儿都有她。

    还挺烦。

    他最不喜欢的就是这种女孩儿,家里已经有一个了,虽说不会动不动就哭。但是,她一睁着眼睛看你,你就觉得你就是这个世界上最肮脏最邪恶的男人,她们干净清澈的你都不配和她们站在一起。

    而且家里的小屁孩儿还是个间谍,那个叫郁清秋的女孩儿不知道什么时候收买了明嫣。

    还跑去他的家里,跑到他的卧室。

    言彦华可是出了名的淫贼,在外面女人无数,他的种……哪有一个好的!

    言驰在外面打了架,带着伤回来,她乖巧的坐在他的屋子里看书。

    “嗨。”她站起来,清新脱俗的模样,唇红齿白。

    他瞄了她一眼,他的卧室是假复式的,他直接坐在台阶上,“你来干什么?”

    她跑过来站在他的面前,细腰长腿的,倒是挺漂亮,播音系,声音也好听,叫起床来也一定动听死了,你看,他就是这么龌蹉。

    “看你啊。”

    “喜欢我?”他伸着长腿,脚尖魅惑的在她的腿上晃来晃去。

    她脸红了,她居然还会脸红,算一算……她像个尾巴一样的跟在他的身后已经两年了,脸红什么。

    她咬着唇,那副模样,真想让人剥了她的衣服,玩死她。

    比他妹妹还纯情呢。

    他笑了下,脚一伸,从她的两腿之间挤了出去,让她夹着他的腿。

    “只可惜我们言家的男人都是下流胚子,只有我特、别、纯。”

    这种女孩儿怎么可能呆在他的身边材,他又不是什么好人,人家可是干净的……他只是把腿伸过去,她都害羞的头都不敢抬起来。

    这种女孩儿,哪儿配的上他呀。

    再说了,他也不喜欢这类,他喜欢莫云那样的女人。

    他不喜欢女孩儿,他喜欢的是女人。

    ………

    他痴迷莫云,莫云也知道,所有人都知道,包括那个女孩儿。

    有一回在外面,那女孩儿还在,罗甫务那群混蛋当着她的面儿在讨论她和莫云谁比较有趣。

    莫云那种女人,说实话,是个男人估计都会喜欢。俗话说柔能克刚,她就是那种能把你克的死死的柔,往你身边一坐,感觉这个空气都香喷喷的。

    “言哥,你说呢?”罗甫务居然问他。

    他嘴里还吊着一根没有点燃的烟呢,他瞄了眼早就气的腮帮子鼓起来的女孩儿,阳光一照,那脸嫩的感觉不用掐,都能滴出水来。

    气呼呼的,挺有趣,他咧嘴笑了。

    “当然是莫云,谁喜欢生青瓜蛋。”

    她一下子跳起来,对着他的脚就踢了下去,“你个瞎子,人家都有男朋友了,才不理你呢!”

    走了。

    他看着她的背影,绑着的马尾在空中来回的甩,她所有的肢体都在说:我生气啦!

    “哇,可爱。”罗甫务在他的身边,色眯眯的盯着她看。

    言驰没吭声,就是腿被她踢的有点疼,小屁孩儿还有情绪呢。

    ………

    那个时候,郁清秋和原芷蓝已经是好朋友了。他这个人,他自己都说自己是垃圾,不知道哪里招女孩儿喜欢,原芷蓝也扑上来。

    原南风喜欢她,他知道。

    警告他,不许喜欢原芷蓝,否则砍死他。

    言驰当时就回了他,“我要喜欢我不知道喜欢那小孩儿?”

    “谁?郁清秋?”

    他哼哼。

    “算了吧,你哪儿配得上,那小女孩儿前途不可限量,播音呢,又好看。迷恋你是因为你还不喜欢她,别去招惹她,好姑娘我们不需要。”

    说的也是。

    后来罗甫务不知道发的什么疯,当着她的面叫郁清秋嫂子,郁清秋羞的想笑也忍住,你看那个闭月羞花的模样,真是应了原南风的话,好姑娘他们不需要。

    罗甫务蠢的又叫了声,被言驰一锤打了一颗门牙,揪着他的衣服,“下回莫云来了这么叫,别他妈瞎叫!”

    她气的不行。

    过了许久他才知道,是那女孩儿给罗甫务说了很多好话,罗甫务才同意的。

    他这种垃圾,有什么好的,喜欢他干嘛……莫名其妙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说起来,人生的第一次还是和莫云,婚前,她喝了酒,带着几分醉意来找他,他也喝了酒,他流量不行,后来不知道怎么的就做了。

    会碰她,他非常有罪恶感,他自己都说不清这种罪恶感是从何处而来。

    反正那一晚做了,第二天莫云就去了意大利,结婚去了。

    他追了过去,他又不是什么道德圣人,把她从婚礼上抢走,他又不是干不出来。

    但是去了之后,他还真的没有干出来。

    她穿着婚纱步入殿堂,拖尾很长,从他的裤腿边上擦过,他只觉得那一块带着火辣辣的疼,恰好那一块被小女孩儿踢过。

    她顺利的完成了仪式,老公也不错,年纪比她大一点,应该会知道疼她。

    “这是我弟弟。”她对他老公这么介绍的。

    那一瞬间,言驰笑了。

    他坦然的接受这个身份,“你好,麻烦对我姐姐好,不要三心二意,得疼她照顾她,以后有了孩子,要一起带,不要冷落家庭,不许责备她。”

    莫云有点意外,大概是觉得他这种以拳头说话的男人,不会说这种话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谁也没提那晚的事,就当从来没有发生过。

    那一天,他也不是一个人来,还有明嫣。她非要吵着一起出来玩,他把明嫣放在酒店里,他去喝酒。

    在那儿碰到了盛云烟,厉弘深的未婚妻。或许是因为家庭的影响,其实他对性这种事,欲望非常淡。

    十个男人十一用手,他用手的次数都少的可怜。他怎么可能会去强暴盛云烟,又没有莫云有味道,还没有那小女孩儿漂亮清纯。

    不过也挺好看,因为都是中国人,又是在陌生的国度碰到,那就碰一杯。

    他喝的慢,因为他知道自己酒量不好。她喝的很快,两杯酒下了肚,就不知道自己谁是谁,抱着他,摸他的胸口。

    问他是不是哪里有问题,为什么对她没有想法,如果不是他阻拦的快,她就要去摸他的神秘处。

    他没有洁癖,但是也不喜欢一个满身香水的女人呆在自己怀里,可她像个八爪鱼一样,扯都扯不开。

    他叹气,喝了酒的女人都他妈一个德行!酒后乱性是不是女人发明的!

    这会儿还真是有点想那个小女孩儿,起码她不会喝酒,起码她不会扒着自己不放,起码她嫩的想让人把她揉碎……

    扯不开就随她去,不知道哪儿蹦出来的蠢女人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他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被打的,一个花瓶砸下来,脑袋就开了花,之后什么都不记得了。

    醒来的时候,听人说,已经过去两年半了。他的妹妹明嫣都嫁人了,两年半,好像过去了几个世纪那么久,发生了很多事情他都不知道。

    以前的种种也忘了…

    明嫣,言昱宁,郁清秋,莫云,罗甫务,原南风………通通都不记得。

    倒是有另外一个女孩儿,长的小家碧玉,穿着护士的服装,像刚开的茉莉花儿。

    “我叫严思文,我是你的看护。”

    严思文……哦,他记住了。

    是原南风主动找上他跟他说过去的事情,给了他许多照片,原来他叫言驰,是言家人,妹妹叫明嫣,弟弟叫言昱宁。

    他是因为强暴被人打中了要害,所以昏睡了两年。

    强暴?

    他这么……禽兽?

    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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